傳媒生態不斷變化,新的媒體不斷湧現,五花百門的方式務求刺激感觀世界,令人印象難忘。所以,有時走在街上,嘈吵的感覺來自身邊沒有放過任何機會刺激你感觀的傳播媒體,這是繁榮的都市必有的東西,也是經濟物資生活豐富的表徵。
作為公關,要突出產品或企業形象,我們要依賴傳媒。倒轉來說,傳媒需要資訊,公關可以提供協助,供給他們所需的資訊。其實,兩者關係密切,互相依賴。不過,在香港的傳媒生態,有時會令公關與傳媒本來的合作關係,演變成角力的關係,即是你想傳媒寫那些東西,他們偏偏不寫,自己找一些古怪或負面的角度去寫。如果他們找不到有趣的點子,他們就算出席了活動,都寧可不寫。而公關是隱惡揚善的高手,包裝得美輪美奐,把彎的可以變直是一項技巧。變直了的戲法卻也能令傳媒肯大肆報導,才算成功。
曾經與一本暢銷雜誌編輯傾談,原本是想叫他派員出席採訪某個活動,他笑笑說:「我們要爆料,你們有沒有呢?」一語道破,他們要的是甚麼的新聞。揭開坊間的雜誌一看,十篇有一半是寫一些負面的角度,傳媒報導了你,一定多人知,卻有一半機會不知會否寫得不好,或是寫了別的無關重要的東西。加上,現在讀者主導,傳媒會寫一些讀者喜歡看到,而又站在讀者/廣大市民立場上去講的道理,以找到認同及建立為他們發聲的形象。例如投訴版的內容,一定是讀者對的,而被寫的公司又好像一定是“欺騙”人似,我有一朋友就是被一個煩麻無理的客戶寫信投訴,然後,他公司就被「大起底」,又有人放蛇扮客,最後,其實都是一些公司規例不能改變,就給人評為「劣劣劣」。他說看完全篇報導也不知道自己犯了甚麼罪,卻有許多朋友問他公司是否很有問題,他也真夠倒霉。
我本人是傳媒出身的,對傳媒報導特別敏感,看一篇報導時,總會思前想後,想想執筆者的心態及立場,字裡行間寫出來的東西,滲透了甚麼特別主觀角度。老實說,現在個人主義抬頭,連小小一個記者仔都把主觀角度寫入文章中,而在閱讀的過程中,就要「去主觀化」,希望把客觀一點的事實呈現。面對這樣的環境,要宣傳一項活動或產品,便要投其所好,令記者先「喜歡」它,一切會容易一點。
有時客戶會說你跟傳媒相熟,可以請他們來寫寫東西,或叫他們出膳稿。但我通常會解釋給他們知道,要有好的賣點比關係更重要,如果傳媒肯報導是因為那個故事有趣,寫起來自然會生動很多。如果是因為給面子出出膳稿,登了也不多人會喜歡看。因此,要有好的報導效果,一定要跟客戶好好商討,找出定位及有關的點子才成。
Kathy Lam林慧怡
(轉載自《Recruit》專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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